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7901000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制度规范,受楚雄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具体负责实施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2.负责辖区权限内的公路路政执法、地方管理公路联合“治超”职责。
3.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执法装备管理。
4.负责权限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年来,随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深入推进,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及关心支持下,全体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一思想、锐意进取,认真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道路运输行业监督管理服务工作。重点工作任务有:
1.坚决落实全面领导责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了2023年度工作重点,结合“一岗双责”工作职责,聚焦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廉政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
2.持续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各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巩固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积极推进交通安全人民战争2023年全面实施阶段工作的各项任务;组织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结合科技与传统手段,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强化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建立规范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新秩序;突出重点节假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保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形势稳定,针对春运、州庆、五一、火把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及重点时间段(节假日、周五学生放学等)的安全生产和安保维稳工作进行部署,切实保障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加强危货车辆及外省入滇营运客车高速公路运行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包车客运市场整治,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安全营运;全力以赴做好“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应急管理,建设应急体系,畅通信息渠道及信息上报。
3.深入推进道路运输信用信息归集和信用修复工作。认真落实《云南省道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对做出的行政处罚及时归集录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以及“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
4.加强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提升执法能力。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全年累计办结行政处罚案件738件,罚没款117.99万元,出动人次1387人,线上线下共检查车辆8275辆次,其中查处非法营运车辆及非法营运网约车案件128件,切实维护了我市道路运输安全。
5.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
6.行业管理方面完成的重点工作。一是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及各类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工作;二是继续积极宣传推进道路运输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和“一网通办”;三是开展驾驶培训行业质量监督专项治理、货运物流行业“大摸底、大排查”专项整治、成品油专项整治、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百日攻坚”等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多部门联合开展渣土、商砼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货运源头企业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五是认真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及从业资格证培训;六是认真开展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七是有序推进网约车专项整治和合规化工作;八是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安全法规股、违章处理股、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执法四中队。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1.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无数据;2.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3.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6798741.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97241.36元,占总收入的91.1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1500.00元,占总收入的8.8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22628.68元,下降7.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4128.68元,下降3.0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下达的抚恤金比上年减少;二是离休人员去世,本年无离休费资金;三是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率降低,下达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资金减少;四是上年下达了综合楼修缮及分站危房拆除资金,本年无此项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328500.00元,下降35.32%,主要原因是2023楚雄市财政局安排给我单位的办案补助经费,部分资金指标已下达但实际未能拨付,导致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6831735.38元。其中:基本支出6197241.36元,占总支出的90.71%;项目支出634494.02元,占总支出的9.2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02788.11元,下降6.8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9148.68元,下降1.8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抚恤金支出减少;二是离休人员去世,本年无离休费支出;三是1名在职职工正常退休,基本工资等费用减少;四是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率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383639.43元,下降37.68%,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清退了部分编外辅助执法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保费用等支出减少;二是上年因修缮综合楼及拆除分站危房发生了维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用,本年无此项开支。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97241.3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30058.26元,占基本支出的90.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7183.10元,占基本支出的9.15%。具体开支情况为: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5630058.26元,占基本支出的90.85%,与去年对比减少108655.44元,下降1.8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抚恤金支出减少;二是离休人员去世,本年无离休费支出;三是1名在职职工正常退休,基本工资等费用减少;四是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率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67183.10元,占基本支出的9.15%,与去年对比减少10493.24元,下降1.82%。主要原因:2023年除由于办公地点整体搬迁、山区乡镇联合“打非治违”力度加大,导致办公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增加外,水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减少,综合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去年小幅下降。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为完成道路运输行业“打非治违”、渣土及商砼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货运源头治超、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货运物流行业专项整治、成品油专项整治、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网约车专项整治等办案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4494.0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2023年办案工作经费支出634494.02元,资金来源于楚雄市财政局拨入的办案补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单位聘请编外辅助执法人员、购置办案装备、支付巡游车信息咨询服务费等办案开支,其中办公费43771.00元、咨询费56960.00元、物业管理费57400.00元、劳务费469889.0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74.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97241.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71%。与上年相比减少194128.68元,下降3.0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抚恤金支出减少;二是离休人员去世,本年无离休费支出;三是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率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四是上年因修缮综合楼及拆除分站危房发生了维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用,本年无此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5255.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8%。主要用于:支付退休工资202960.50元;支付退休人员公用经费5700.00元;支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95800.64元;支付职工职业年金缴费62280.15元;支付死亡抚恤金206171.20元;支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42343.4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6042.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54967.34元;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费112031.28元;支付大病补充保险费9044.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4507380.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73%。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工资1176604.00元;支付在职人员津贴补贴1525865.00元;支付在职人员奖金1227934.00元;支付工伤保险缴费15494.67元;支付办公费89462.14元;支付印刷费2970.00元;支付水费1790.40元;支付电费14978.68元;支付邮电费43428.00元;支付差旅费50643.00元;支付培训费2300.00元;支付公务接待费704.00元;支付劳务费4800.00元;支付工会经费29982.36元;支付福利费9226.12元;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858.40元;支付其他交通费用269340.00元;支付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18000.00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85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39856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00.00元,决算为24562.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3858.4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13%,完成年初预算的95.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决算为70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7%,完成年初预算的28.1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0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00.00元,支出决算为24562.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3858.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决算为70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能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无预算不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决算数控制在年初预算数以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672.15元,下降6.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30.15元,下降2.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42.00元,下降59.6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能严格按照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有关规定,把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融入日常工作之中,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严肃财经纪律,严控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履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公务过程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到我单位开展第三季度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安全检查1批次(6人次)、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姚安大队到我单位学习行政执法工作经验1批次(5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7183.10元,比上年减少10493.24元,下降1.82%,其中:今年较去年增长的费用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增长原因是本年办公地点整体搬迁,各类标识展板、档案架、电梯保养、网络耗材支出增大;印刷费增长原因是本年印刷了执法案件卷宗封面,上年无此项支出;差旅费增长原因是本年加大了山区乡镇联合“打非治违”及源头治超力度,执法人员出差人次大幅上升;劳务费增长原因是本年支付了办公地点搬迁劳务费;福利费增长原因是本年福利费由财政统一预算安排,上年无此项支出;其他商品和福利支出增长原因是本年搬迁办公地点后支付了联网报警安全服务费用,上年无此项费用。今年较去年下降的费用主要有水费、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下降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及培训费支出;二是今年调整了部分公用经费细化预算,减少了办公楼维修(护)、办公设备购买、工会经费等方面的预算。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办公、印刷、水电、邮电、差旅、培训、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交通补贴、劳务、福利费及工会经费等方面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资产总额1031490.43元,其中,流动资产518374.46元,固定资产513109.9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00元(净值,6宗以名义价值入账的土地使用权),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7846.7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9681.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368.14平方米,账面原值1318180.03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5690.35元(税后收入)。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808.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828.4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47.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447.5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等的行为。
基本支出: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7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