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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永仁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永仁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楚编发〔2022〕35号)文件要求,我部门主要职责如下: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受永仁县交通运输局委托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辖区权限内的公路路政执法、地方管理公路联合“治超”职责;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执法装备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我部门继续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制度规范,在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领导下,履行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委托,在永仁辖区内稳步推进如下工作:
1.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
2.负责辖区权限内的公路路政执法、地方管理公路联合“治超”职责;
3.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执法装备管理;
4.负责权限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服务窗口、稽查队、行业管理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永仁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永仁大队。
纳入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永仁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永仁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1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非本级财政拨款项目不纳入统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永仁大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2627414.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9414.94元,占总收入的82.1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68000.00元,占总收入的17.8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81114.86元,增长11.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1114.86元,增长9.1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00000.00元,增长27.17%。主要原因一是今年6月份新招录1名参公管理事业人员,人员和公用经费随之自然增长;二是永仁县财政补助交通运政管理执法经费450000元,比去年的350000元增加1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永仁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2527671.44元。其中:基本支出2159414.94元,占总支出的85.43%;项目支出368256.50元,占总支出的14.5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2849.20元,增长5.9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1114.86元,增长9.16%;项目支出减少38265.66元,下降9.4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今年6月份新招录1名参公管理事业人员,人员和公用经费随之自然增长;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消费性支出,减小项目资金支出力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永仁大队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59414.9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43433.55元,占基本支出的90.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5981.39元,占基本支出的10.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永仁大队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8256.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8335.9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交通运政管理执法经费支出300012.60元,主要用于支付外聘执法辅助人员的工资;驻村工作经费支出19908.00元,主要用于补助下派驻村工作队员的伙食费、交通费;基建专户转入办公楼建设项目资金支出48335.9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永仁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9414.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43%。与上年相比增加181114.86元,增长9.16%,主要原因是今年6月份新招录1名参公管理事业人员,人员和公用经费随之自然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636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7%。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年金及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8396.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566369.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4%。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支付单位人员工资和日常经费开支。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82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8%。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800.00元,决算为29768.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974.1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90%,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元,决算为479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10%,完成年初预算的99.8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7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永仁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800.00元,支出决算为29768.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974.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元,决算为47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消费性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124.66元,增长3.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34元,下降0.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40.00元,增长31.2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疫情基本结束,各种业务检查、工作交流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永仁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981.39元,比上年增加8847.89元,增长4.27%,主要原因是去年财政按照工资比例1.2%预算工会经费,今年财政按照工资比例2%预算工会经费,并将工伤保险单独纳入预算保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所需办公费、差旅费、水电邮等费用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永仁大队资产总额6018200.21元,其中,流动资产214804.23元,固定资产4916653.5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86742.4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53.2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4372.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474.1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474.1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474.1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474.16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其他资金来源为:1、永仁县财政局拨款;2、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拨款。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8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