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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3-0918031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机构:澳门金沙博彩官网
  • 标题: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文日期: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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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州动物疫控中心负责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应急处置、疫情预警预报;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诊断、兽医实验室监测;兽用生物制品保管使用及技术指导;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参与人畜共患病防治、基层兽医实验室体系建设和动物疫病防治技术培训、科普宣传。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认真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提高动物抵抗力

(1)稳步推进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实施散养户集中免疫、规模场程序免疫相结合的强制免疫策略,全面开展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强制免疫工作。在开展强制免疫接种的同时,同步使用“免检联动系统”电子终端开展免疫情况信息录入和上传,及时掌握免疫进展,推进防检结合工作的开展,有效提高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

全年累计免疫猪、牛、羊口蹄疫900.85万头只,占存栏934.76万头只的96.37%,其中:春、秋两季分别免疫猪、牛、羊口蹄疫439.35万头只和461.50万头只,分别占存栏455.78万头只和478.99万头只的96.40%和96.35%。

累计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2126.47万只,占存栏2205.46万头只的96.42%,其中春、秋两季分别免疫1097.20万羽和1029.27万羽,分别占存栏1141.14万羽和1064.32万羽的96.15%和96.71%。

全年累计补免羊小反刍兽疫290.99万只,占存栏334.72万只的86.93%。其中春、秋两季各补免141.43万只和149.55万只,分别占存栏163.34万只和171.39万只的86.59%和87.26%。

(2)继续抓好动物地方病计划免疫工作。

春秋两季共免疫鸡新城疫1881.16万羽,占存栏2205.46万羽的85.30%、禽霍乱127.49万羽,免疫仔猪流行性腹泻9.51万头、猪肺疫20.59万头、仔猪副伤寒13.38万头,免疫狂犬病3.66万只、免疫羊三联四防6.44万只、羊传胸3.18万只,有效控制地方疫病的发生。

(3)强化免疫效果实验室评价,确保免疫质量。

完成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34672份:春、秋防免疫质量监测:共监测口蹄疫(O型、A型)、禽流感(H5、H7)、小反刍兽疫、猪瘟、蓝耳、新城疫等六种动物疫病免疫血清27406份次,合格24349份次,合格率88.85%,同比上升2.31个百分点。其中:监测牲畜口蹄疫免疫血清7337份,合格6659份,平均合格率为90.76%;监测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血清各1599份,合格1470份和1368份,合格率分别为91.93%和85.55%;监测羊小反刍兽疫血清1587份,合格1492份,合格率为94.01%;监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血清11463份,合格10039份,合格率为87.58%(H5亚型85.75%、H7亚型91.23%);监测鸡新城疫免疫血清3821份,合格3321份,合格率为86.91%。畜禽调运抗体监测:为养殖企业畜禽调运检测牛、羊口蹄疫O型、A型、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等动物疫病免疫抗体2678份,其中牛76份、羊1374份、禽1228份。

动物疫病净化场免疫抗体监测:对两个种猪养殖场和两个种羊场监测血清4148份次(2个种猪场共检测猪瘟、口蹄疫O型、伪狂犬gB等免疫血清2291份次,合格2058份,合格率为89.83%,2个种羊场共检测口蹄疫O型、A型、小反刍兽疫等免疫血清1857份次,合格1442份,合格率为77.65%)。

动物疫病定点监测和小反刍兽疫专项监测免疫血清440份:3个国家动物疫病定点羊场监测口蹄疫O型、A型、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监测共240份;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专项监测200份。

2.全力推行“先打后补”政策落实

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楚雄州实际,制定了《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农函[2021]7号),明确病种、申报程序及补助标准,结合春秋防深入规模养殖场户宣传“先打后补”政策及“牧运通”注册工作。同时,结合春防集中监测培训,开展“牧运通”免疫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操作培训1期。目前,牧运通已注册养殖场73家,实施“先打后补”养殖场20家,补助畜禽涉及生猪140103头、牛440头、禽50万只,补助总金额约50.85万元。

3.认真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消除疫情隐患

州动物疫控中心完成病原学监测33606份,其中非洲猪瘟核酸检测15714份(涉及546户养殖场(户)、80个次屠宰场、3个猪肉及肉制品市场、2个疫病净化场);禽流感核酸检测10141份(涉及299户养殖场(户)、64个次禽类交易市场、2个国家定点监测场点);牲畜口蹄疫核酸检测1710份;猪瘟核酸检测1371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核酸检测1183份(涉及6个屠宰场、2个疫病净化场);小反刍兽疫核酸检测899份;新城疫核酸检测60份;猪、牛血吸虫病监测2528份(未检出阳性)。完成动物疫病血清学(感染抗体)监测19243份,其中监测布病17774份(2个疫病净化种羊场检测羊布病619份,动物疫病定点监测羊布病80份,均未检出阳性;布病防控监测血清17075(猪1195份、牛3644份、羊12236份)份,检出阳性68份(牛5份、羊63份),阳性率0.40%(牛0.14%、羊0.51%));2个疫病净化种猪场检测伪狂犬gE(野毒)、蓝耳病感染抗体血清1019份次;对300份猪血清进行了猪瘟、口蹄疫、圆环病毒Ⅱ型、细小病毒等感染抗体监测,对50份牛血清、100份羊血清进行口蹄疫感染抗体监测。

4.做好兽医实验室续展考核工作,强化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为保证兽医实验室检测工作的有效性,州中心认真对照兽医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要求,积极指导各县市完成兽医实验室各项整改工作,举办了“2022年春、秋防集中监测暨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题培训,加大对动物物疫病检测技术、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的培训力度,共培训全州10县(市)兽医实验室技术人员80余人次,并积极指导《兽医实验室合格证》即将到期南华、姚安、永仁等3个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的各项整改工作,为确保通过省级考核提供了技术保障。

5.积极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和无疫小区创建,从源头控制动物疫病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农牧发[2021]29号)等文件要求,州中心组织制定了《楚雄州动物疫病净化实施方案》,按照积极宣传、主动服务、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原则有序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目前已有3家养殖企业在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其中种猪场2家、种羊场1家),其中禄丰市金航辰楚雄种猪养殖公司于10月20日通过省级净化创建场现场评估,实现了楚雄州疫病净化场零的突破,为我州动物疫病净化场建设打下基础。

6.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截止到目前,州中心库存警示标志8个,警戒带1卷,冷藏包2个,金属出诊箱17个,连续注射器56个、测温枪7支、二氯异氰脲酸粉65件,烧碱25件、碘伏22箱、乳胶及医用手套3600双、一次性医用口罩3000个、防护服685套、护目镜1100副、白大褂132件、鞋套1000双、喷壶107个、手动喷雾器8台、电动喷雾器6台、动物扑杀器4台、动物转运车10辆。

7.认真筹备2022年全省动物疫病防治员职业技能比赛工作

根据云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举办2022年全省动物疫病防治员职业技能比赛的通知》(云疫控(函)[2022]4号),比赛包括理论考试、现场技能操作(包括鸡翅静脉采血、鸡心脏采血、鸡体解剖与采样、猪瘟疫苗免疫注射、猪前腔静脉采血等),省动物疫控中心将2022年全省动物疫病防治员职业技能比赛安排楚雄举行,由州动物疫控中心具体筹备,在州农业农村局的统一领导和楚雄州技师学院的帮助下,通过比赛前精心筹备,2022年全省动物疫病防治员职业技能比赛于8月8日-10日在楚雄顺利举行,此次比赛得到省中心领导和各地州参赛队员的高度评价。为选拔楚雄州参赛选手,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由各县(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推荐的15名参赛选手,于2022年7月18—19日在州动物疫控中心实验室进行全省动物疫病防治员技能大赛楚雄州选拔赛,通过比赛,选出了三名优秀选手代表楚雄州参加8月上旬的全省技能比赛,并获优秀奖,州动物疫控中心获优秀组织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内设综合办公室、动物疫病检测股、动物疫病防控应急股、兽医公共卫生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1个其他事业单位为: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6,361,590.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21,590.78元,占总收入的96.2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7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33,862.55元,增长3.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3,862.55元,增长5.5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0.00元,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0.00元,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减少90,000.00元,下降27.27%。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收入增加,州中心年内调出1人,退休1人,年内调出和退休人员追加单位职业年金缴费;二是根据人社局的通知要求,补缴2022年1—12月在职职工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三是中央和省级动物防疫项目资金比上年有所增加,导致各项收入比上年有所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6,403,754.76元。其中:基本支出4,949,668.96元,占总支出的77.29%;项目支出1,454,085.80元,占总支出的22.7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69,900.93元,增长7.9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5,009.04元,增长3.88%;项目支出增加284,891.89元,增长24.3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0.00元,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无增减变化。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州中心年内调出1人,退休1人,年内调出和退休人员追加单位职业年金缴费;二是根据人社局的通知要求,补缴2022年1—12月在职职工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三是中央和省级动物防疫项目资金比上年有所增加,导致各项支出比上年有所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49,668.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65,340.69元,占基本支出的94.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4,328.27元,占基本支出的5.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4,085.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284,900.00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动物防疫配套资金比上年度有所增长,导致项目支出比上年度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科技特派员专项计划中央补助资金支出40,000.00 元,用于科技特派员开展动物防疫及畜牧科技推广培训服务等技术指导工作;(2)“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34,209.02元,用于“三区”科技人才到基层开展动物防疫及畜牧科技培训服务等技术指导工作;(3)重大动物防疫省级配套补助资金支出616,912.80 元,用于动物疫病防治实验室试剂耗材购置、动物疫病监测培训及差旅费开支等支出;(4)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500,000.00元,用于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及防控物资贮备等支出;(5)动物防疫人员常规体检费20,800.00 元,用于动物防疫人员接触有毒有害物品的常规体检支出;(6)省中心拔入动物疫病监测及采样补助经费 92,163.98元,用于动物防疫人员到各县市开展疫病监测采样的差旅、劳务费等支出。(7)云南省动物疫病防治员职业技能大赛委托经费 150,000.00元,用于省中心在楚雄开展全省动物疫病防治员职业技能大赛培训及现场实操考核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21,590.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9%。与上年相比增加323,862.55元,增长5.59%,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退休和调出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增加、补缴2022年1—12月在职职工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增加),二是中央和省级下达的动物防疫项目资金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4,209.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4位“三区”科技特派员到基层开展动物防疫及畜牧科技培训服务等技术指导工作。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0,63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残保金缴费、工伤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9,037.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425,188.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29%。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工资、公用经费)等正常支出3,308,275.27元、病虫害控制(动物疫病防控、监测)等支出1,116,912.8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2,5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000.00元,支出决算为80,99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5,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2.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99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99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000.00元,支出决算为80,99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9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厉行节约,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0,829.00元,下降20.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2,820.00元,下降2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91.00元,增长49.7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主要是单位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出差次数比上年减少,其次是车辆保险、维修和加油比上年较少,导致上下年度对比有所减少;二是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长,主要是2022年省中心对州中心及各县开展动物防疫实验室继展考核验收工作,为使实验室考核验收工作顺利通过,上下级单位汇报资料和业务工作较多,加之省中心在楚雄开展全省动物疫病防治员职业技能大赛工作,因赛前准备工作流程较为繁杂,为使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圆满完成,上下级单位对接处理职业技能大赛培训相关事宜和现场布置等实际工作较多,导致2022年公务接待费接待批次和人数比上年多,较上年有所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防控、动物疫病监测、采样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县动物疫病监测送样、省厅专家技术指导、洽谈相关业务等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故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6,757,597.96 元,其中,流动资产66,608.49 元,固定资产6,690,989.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5,348.9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7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75平方米,账面原值21,650.07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1,650.0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我部门为所属单位,无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反映政府部门本期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政府部门本期应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部门本期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金额,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0501111



附件【楚雄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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