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01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楚编办发〔2019〕24号)、《中国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州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楚编复[2021]12号)文件精神,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隶属于楚雄州农业农村局管理,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3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主要职责是:承担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等统计及培训;监测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配合开展农业统计、乡村产业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培育、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工作任务;负责州内蚕种管理工作,协调蚕种的生产、调供、质检和服务;负责茶叶质量审评检验,参与茶叶质量管理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楚雄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一极两区”的发展定位,在持续推进我州茶叶、蚕桑产业提质增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乡村产业发展的路径,努力为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和乡村振兴做贡献。
1、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为单位各项工作推进提供保障。一是抓责任落实;二是抓学习教育;三是抓作风建设。2021年,州农业农村局党组组织考核组对我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考核,三项工作得到考核组的充分肯定。
2、加强内部管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强化岗位职责;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三是强化服务能力。
3、抓实统计培训,参与主体培育,助力乡村产业发展。一是完成了2021年度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村创业创新四套报表统计、审核、汇总及经济运行分析上报工作;二是掌握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基本情况;三是配合参与楚雄州国家级、省级、州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及监测工作。截至2021年11月,全州累计培育州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27户,其中:国家级3户,省级109户,州级317户;四是参与国家级、州级“一村一品”认定及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目录的申报工作;五是参与完成美丽乡村评选及实地审查等工作。2021年,初审美丽乡村评选材料465份,最终审核上报省级美丽村庄23个,州级69个,县市级114个,共206个;六是参与楚雄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七是参与云南省“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申报认定和品牌目录申报等工作。2021年,全州共推荐上报规模产业基地542个,认定云南省“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156个,其中:省级11个、州级46个、县级99个。目前,楚雄州共有99个品牌入选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品牌目录,绿色品牌数量位居全省第一。
4、多措并举,推进茶叶绿色发展。2021年茶叶生产计划:全州茶园面积5.2万亩,采摘面积4.2万亩,产量1500吨,产值0.98亿元,平均价格65元/公斤。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全州茶园面积5.2万亩,采摘面积4.2万亩,生产毛茶1510吨,同比增长121吨,增幅8.7%,产量完成计划数的100.6 %,销售1510吨,实现产值1.04亿元,同比增长0.12亿元,增幅13.9%,产值完成计划数的106.5%,平均单价达69元/公斤。
全年累计生产名优茶514吨,同比增加40吨,增幅8.4%,实现产值0.66亿元,产值同比增0.08亿元,增幅14.7%,名优茶占比达到63.1%,同比增加1.1%,全州有13家茶厂的部分精品茶价格达到1500元/公斤。
全年古树茶产量达到21吨,同比增4吨,实现产值0.08亿元,同比增0.02亿元,古树茶均价达到406元/公斤。
6、强化科技服务,推进蚕桑产业稳步发展。2021年蚕桑生产计划:计划全州发展新植桑园0.6万亩,饲养蚕种11.9万张,生产鲜茧4880吨,鲜茧产值1.8亿元。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新栽桑0.06万亩,完成计划的10%;饲养蚕种11.4万张,完成计划的96%,蚕种饲养量较上年减2040张(-1.8%);鲜茧总产量4801吨,完成计划的98%,鲜茧产量较上年增89吨(+1.9%);鲜茧产值27453万元,完成计划的153%,鲜茧产值较上年增9711万元(+55%);鲜茧平均价57.17元/公斤,较上年上涨19.52元/公斤(+52%)。
2021年底,全州有桑园17.5万亩,较上年减0.3万亩(-1.7%),其中投产桑园11.2万亩,较上年减0.1万亩(-1%)。全州现有(6个县、33个乡镇、176个村委会、1279个村民小组养蚕)养蚕农户14209户,较上年减1260户(-8%),蚕农户均养蚕收入19321元,较上年增7852元(+68%),养蚕收入3万元以上的大户2142户。
蚕种企业生产情况:2021年,州内的二家蚕种生产企业姚安天硕蚕种有限公司生产蚕种74万张,产值2590万元,楚雄鼎丰蚕种有限公司生产蚕种28.5万张,产值1300万元。合计生产蚕种102.5万张,实现产值3890万元。
茧丝绸加工企业生产情况:全州现有三家茧丝加工企业和一家丝绸加工企业。云南海润茧丝绸有限公司(姚安)生产生丝250吨、产值7700万元,云南永仁县赛丽茧丝绸有限公司生产生丝122.5吨、产值5500万元,云南新丝路茧丝绸有限公司(大姚)因资金原因已于2018年12月停产至今,但是也没有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目前正在进行招商重组盘活。云南七彩丝绸有限公司(大姚)生产丝绸面料95万米,产值5000万元。2021年,全州共生产生丝372.5吨(含销售干茧折算为生丝产量在内)、丝绸面料95万米,茧丝绸加工企业实现总产值18200万元。
丝绵被生产情况:2021年,全州蚕桑生产单位、企业、工商个体共生产丝绵被30吨,产值1350万元。
2021年,全州蚕桑产业实现工农业总产值50893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中心办公室、乡村产业发展室、蚕桑室、茶叶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661.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9.84万元,占总收入的92.1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2.11万元,占总收入的7.87%。2021年部门决算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1.78万元,下降1.75%,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69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2.40万元,占总支出的86.99%;项目支出90.10万元,占总支出的13.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部门总支出增加2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90万元,主要原因:1.上年未完成的2个支出预算项目在本年执行完成,结转资金在本年发生支出,致使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2.经费压缩和人员变动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发生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2.40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1.1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压缩和人员变动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发生变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9.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9%。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2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10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21.9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完成的2个支出预算项目在本年执行完成,结转资金在本年发生支出,致使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中央补助资金支出2.78万元,用于2位“三区”科技特派员开展茶叶科技服务工作;2.国家蚕桑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经费支出63.11万元,用于楚雄州蚕桑产业技术体系建设;3.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2.29万元,用于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休闲农业统计培训及监测;4.桑蚕品种区域试验协作费支出11.61万元,用于桑蚕新品种在楚雄地区试验示范推广工作;5.房屋修缮补助资金支出10.3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9.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06%。与上年对比,减少30.5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1.年初预算经费压缩和在职人员减少;2.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减少30.18万元;3.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64万元,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29.0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其中:
“2060302社会公益研究”2.78万元,主要用于“三区”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工作。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1%。其中: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26.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金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94万元,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04万元,用于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5%。其中: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5.42万元,用于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52.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7%。其中:
“2130104事业运行”350.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及维修(护)费等支出。
“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32.47万元,主要用于蚕桑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基地建设及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统计培训及监测。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1%。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29.96万元,用于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0万元,支出决算为3.40万元,完成预算的69.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完成预算的25.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单位内部规章,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0.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2万元,增长4.8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单位内部规章,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0万元,占85.29%;公务接待费支出0.50万元,占14.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开展乡村产业、蚕桑、茶叶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开展乡村产业、蚕桑、茶叶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资产总额64.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49万元,固定资产21.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6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0项,账面原值11.7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284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4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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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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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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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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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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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64.49 |
43.49 |
21.00 |
1.96 |
6.29 |
0.00 |
12.75 |
0.00 |
0.00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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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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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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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