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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水产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及公开情况表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2-0929062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机构:金沙娱乐城
  • 标题:楚雄彝族自治州水产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及公开情况表
  • 发文日期: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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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03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产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产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产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开展水产先进技术推广及服务;指导全州水产推广体系建设、投入品使用、病害防控、水产种质资源保育等工作;承担并指导各县市开展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做好水产业务各项工作:

1、产量、产值指标完成情况。2021年全州计划养殖面积14.90万亩、水产品总产量4.4万吨、渔业产值7.5亿元、渔业经济总产值9.0亿元。2021年12月底,全州完成水产养殖面积14.9万亩,为目标数的100%;水产品产量4.46万吨,为目标数的101.5%;渔业产值8.0亿元,为目标数的106.6%;渔业经济总产值9.2亿元,为目标数的102.2%。

2、做好水产技术推广服务工作。一是为贯彻落实好农业农村部、省厅、州局《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助推全州渔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完成2021年全州稻渔综合种养8.4万亩目标任务,单位积极组织,通过全州水产工作QQ群下发了《2021年稻渔综合种养工作建议》和“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水产养殖生产记录表”等,以加强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宣传和指导。二是适时开展进养殖场服务活动,指导和规范养殖户投入品使用和养殖记录等行为,为水产健康养殖、绿色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年度累计入养殖场60余人次、投入资金约2.0万元。三是通过电话、微信、QQ工作群等与各县市进行水产工作交流,为完成全年4.4万吨水产品产量目标夯实基础。四是履行职能职责,积极主动为大姚县新街镇举办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培训班一期,参训人员100余人,为新街镇大力推广1000余亩稻渔综合种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五是做好省水产站领导到我州开展水产养殖和休闲渔业调研、指导相关工作,认真完成好省站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尤其围绕生态健康养殖、养殖尾水治理、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水产种业质量提升“四大专项行动”做好相关工作,并形成相关工作半年总结和年终总结上报省水产站。

3、做好年度试验示范项目推广工作。今年州财政明确我站特色水产养殖试验示范项目一个,资金4万元。按局主要领导要求,结合大姚县新街镇大力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的意愿,经单位专题研究,决定在大姚县新街镇、南华县龙川镇开展稻渔综合种养试验推广和大姚县新街镇华家桥村“永乐鱼庄”养殖场开展脆鱼试验养殖。稻渔综合种养项目投入资金2.5万元,实际实施90亩,带动项目实施地1300余亩稻渔发展。据测产,平均亩产稻田鱼32.6kg、亩均增值1300余元,项目区累计带动农户增收160余万元;草鱼脆化项目投入资金1.5万元(试验用鱼款),试验养殖1.5亩(池塘养殖脆化),经饲养90天测产,鱼肉脆化程度良好,可与市场销售的脆鱼相媲美,除去各种成本,亩均纯收益0.8万余元。目前该项目相关工作基本结束,进入项目总结分析等后期工作。同时,今年在省水产站的关心支持下,补助我州福瑞鲤2号苗种3吨(所需资金近30万元),分别在武定、南华各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示范推广200亩,经测产验收,该示范点亩产稻田鱼45kg左右,达到了项目预期效果。通过项目实施,带动全州稻渔综合种养发展。据统计,全州本年度稻渔综合种养共计8.48万亩,生产稻田鱼1900余吨,完成了年度8.4万亩的目标任务,为农户增收近0.8亿元。

4、组织做好水产技术学习培训工作。一是按省站相关学习培训要求,积极组织州、县水产技术人员3次20余人参加省站开展的相关学习培训;二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和试验示范项目实施情况,于9月17日举办全州水产技术培训班一期,邀请省水产站老师作《水产健康养殖新技术》和《云南省第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技术》培训,参训人员50余人;三是参与大姚县举办水产养殖培训班一期,为培训班作了《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辅导交流,参训人员100余人;四是充分利用每周半天的职工会议学习时间,适时开展水产业务知识学习、交流;五是积极组织深入养殖场服务学习活动,不断从生产一线、工作实践中学习水产业务知识,逐步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通过学习、培训,逐步提升我州水产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服务水平,为科技兴渔提供技术支撑。

5、配合做好《楚雄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按照2020年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云南省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任务清单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8号)要求,《楚雄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须于2020年底完成发布,但因诸多因素,2020年未能完成发布任务。今年,主要是按州政府办公室相关要求,配合州局渔业渔政管理科(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规划》州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和后续的印发等相关工作,《规划》已于5月份正式发布施行。

6、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检工作。按照省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质〔2021〕1号)及云南省渔业科学研究院相关要求,我站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分别于1月、4月、7月、9月四次对我州楚雄市、牟定县、双柏县、南华县鲤鱼、鲫鱼、草鱼、鲢鱼、鳙鱼、罗非、鲈鱼、鲟鱼等水产品进行抽检,共计抽检样本32个,来源地包括养殖场、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样品送交省鱼科院进行检测。抽检合格率为100%。

7、做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相关工作。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1-2023年)〉等4个方案的通知》(云农种〔2021〕3号)精神和《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成立楚雄州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1-2023年)〉等4个方案》等文件要求,我站积极主动向局渔业渔政科对接、汇报,在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于9月17日举办全州水产技术培训班一期,邀请省水产站老师作《云南省第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技术》培训,州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到会作指导和要求,10县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50余人参加了培训,全州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8、参与做好金沙江禁渔相关工作。一是抽调1名副站长和1名工作人员,在局渔业渔政科的统筹领导下,做好禁渔办各项工作;二是积极组织协调,做好金沙江禁渔渔业资源养护增殖放流相关工作。年度内省财政下达我州武定、大姚、永仁3县渔业资源养护增殖放流资金66万元,我站主动与省、县对接,成功参与举办由省农业农村厅、楚雄州人民政府主办,省水产技术推广站、州农业农村局、武定县人民政府承办,武定县农业农村局、州水产站协办的武定县白马口码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全州累计在金沙江干流投放裂腹鱼、光唇鱼、岩原鲤30余万尾,圆满完成2021年度全州增殖放流工作;三是配合省渔业科学研究院做好渔业资源监测工作。开展金沙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同时也是加强长江资源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成果不仅直接反映禁捕成效,还将为制度设计、政策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按照《金沙江流域云南段渔业资源监测项目(长江十年禁渔效果专项调查) 2021 年度实施方案》,我站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与省渔业科学研究院,完成一年两次的渔业资源监测调查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水产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楚雄彝族自治州水产技术推广站,隶属于楚雄州农业农村局管理,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单位无内设机构及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产技术推广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事业编制11人。编制结构为:专业技术人员10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2021年12月实有在职专业技术人员9人,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产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177.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5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较上年117.69万元增加59.90万元,增加50.90%。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4.85万元,增加51.11%;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增加4.41万元,增加57.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3.71万元,增100%;2130104事业运行增加45.17万元,增加52.91%;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增加1万元,增加33.33%;2210203购房补贴减少5.04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增加3.63万元,增加50.98%。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楚编发〔2020〕41号文件,2021年2月楚雄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4名事业编制划入楚雄州水产技术推广站,2021年财政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产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17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59万元,占总支出的97.75%;项目支出4.00万元,占总支出的2.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较上年117.69万元增加59.90万元,增加50.90%。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4.85万元,增加51.11%;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增加4.41万元,增加57.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3.71万元,增100%;2130104事业运行增加45.17万元,增加52.91%;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增加1万元,增加33.33%;2210203购房补贴减少5.04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增加3.63万元,增加50.98%。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楚编发〔2020〕41号文件,2021年2月楚雄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4名事业编制划入楚雄州水产技术推广站,2021年财政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水产技术推广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3.59万元。较上年114.69万元增加58.90万元,增加51.36%,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楚编发〔2020〕41号文件,2021年2月楚雄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4名事业编制划入楚雄州水产技术推广站,2021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基本支出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0.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水产技术推广站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0万元。较上年3万元增加1万元,增加33.33%,增加的主要原因:按照省州关于加快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的指导意见,我站申报实施特色水产养殖试验示范项目。

2021年州财政下达实施特色水产养殖试验项目预算资金4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其中:在大姚县新街镇、南华县龙川镇开展稻渔综合种养试验推广项目,实施稻渔综合种养2.5万元;在大姚县新街镇华家桥村养殖场开展草鱼脆化试验项目,脆鱼养殖试验1.5万元。通过项目实施,达到稳粮和渔业绿色环保、提质增效的目的,完成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产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较上年117.69万元增加59.90万元,增加50.90%。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较上年114.69万元增加58.90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3万元增加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9%。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2.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0%。主要用于: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2.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3.农林水(类)支出134.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6%。主要用于;

“2130104事业运行”134.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及差旅费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0.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主要用于:

2210201住房公积金”10.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相关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水产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预算的89.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的57.5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三是严把公务接待审核关,压缩控制接待陪同人数,控制接待范围。通过各种制度的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保持平稳下降。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82万元,增长38.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82万元,增长48.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去年持平。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到基层开展水产技术指导、到项目实施地进行项目调查次数较去年增多。二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已久,车辆维修费用增加,按照车辆管理规定,从2020年开始,我单位公务用车一年需要进行两次检审,从而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万元,占84.46%;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占15.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在开展水产技术推广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在开展水产技术推广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产技术推广站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楚雄彝族自治州水产技术推广站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所以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水产技术推广站资产总额9.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7万元,固定资产9.0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13.88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14

0.07

9.07

6.46

2.61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产技术推广站

2022年9月28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0301111



附件【楚雄州彝族自治州水产技术推广站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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