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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单位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决定,对全州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楚雄、法治楚雄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协调指导督促维稳处突事务,推动形成打击犯罪工作合力。
6.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州委提出建议。
7.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各单位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各单位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8.监督和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单位密切配合,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9.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10.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11.完成省委政法委和州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州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深入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全面深化政法改革、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为着力点,奋力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平安楚雄、法治楚雄建设,为我州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涉密内容已经删除)。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人员编制、机构设置情况等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公开范围。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1,734.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4.77万元,占总收入的97.1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08万元,占总收入的2.89%。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增加508.51万元,增长41.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84.51万元,增长40.37%;其他收入增加24.00万元,增长92.05%。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了基本收入和人员经费收入;二是由于开展的项目工作较2020年增加,相应增加了项目经费收入;三是为共同协调配合做好工作,有关单位拨入工作补助经费,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1,72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2.55万元,占总支出的62.10%;项目支出654.45万元,占总支出的37.9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加501.72万元,增长40.95%;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机关人员变动造成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二是由于开展的项目工作较2020年增加,相应增加了项目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2.55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55.03万元,增长5.41%;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关人员变动造成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7.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5.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3%。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4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4.45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446.68万元,增长214.99%;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级直接开展的项目工作较上年增加,相应增加了项目经费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644.45万元,用于平安楚雄建设工作、全国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综治维稳工作、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办公设备购置、政法网络平台运行维护费等业务支出(涉密内容已删除);
2.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用于公共安全支出(内容涉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4.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5%。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4.51万元,增长40.37%;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机关人员变动造成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二是由于开展的项目工作较2020年增加,相应增加了项目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34.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工会经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及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其中:人员支出727.1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4.69万元、项目支出602.22万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主要用于平安楚雄建设工作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1.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32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60.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51.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单位部分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8.21万元,完成预算的91.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完成预算的73.6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财政预算要求,尽量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刚性支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2万元,增长0.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0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4万元,增长0.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1.0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督查检查多,公务用车使用频率高,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万元,占73.08%;公务接待费支出2.21万元,占26.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无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下级业务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41万元,与上年对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1.05万元,下降0.99%;主要原因:根据年初财政预算要求,尽量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刚性支出,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目标要求,精打细算,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在上年基础上基本支出有所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工会费、邮电费、车辆运维、公务接待、差旅费、车改补贴、会议、培训等机关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395.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49万元,固定资产289.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62.4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5.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5.4万元、无形资产增加62.43万元、流动资产增加7.6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6.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0项,账面原值15.2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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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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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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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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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95.35 |
43.49 |
289.43 |
0 |
289.43 |
6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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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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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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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4.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2.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04%。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部门项目经费中包含维护社会稳定和涉法涉诉等相关项目属于涉密项目,在部门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绩效自评和项目经费中涉及国家秘密,根据保密管理规定,对涉密内容和涉密事项不予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32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