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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坚定不移地执行党和国家对军队离退休干部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从优,并注意很好地发挥作用的政策原则。
2、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抓好老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医疗保健的落实工作。
3、为移交政府安置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生活、住房、文体娱乐、就医、参加会议和参观考察活动等提供安全、周到、优质服务。
老干部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军队干休所工作是老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中心牵动中心,不是大局影响大局,对于维护国防、全党工作大局,落实党对老干部的政策具有重要意义。具体承担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是行使特殊职能,为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服务,不由市场配置资源,不开展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全面贯彻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最重要的一年,军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党建为龙头,以落实退役军人部发(2020)56号关于进一步提升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和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5号修订《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为主线,以落实兑现军队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满足军休干部这个特殊群体的服务需求,推动创新发展,强化履职机制,推进精细化建设,优化服务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发挥军休荣誉室、文化长廊命名为全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契机,强化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一岗双责”抓好军休党建工作。
2、服务大局,完成接收安置任务。
3、强基固本,努力发挥军休荣誉室、文化长廊命名为全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
4、教育培训,建强军休工作队伍。
5、履职尽责,全面落实“两个待遇”。
6、丰富活动,巩固“文化养老”成果。
7、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各项经费安全运行。
8、排查整治,保障军休干部生命财产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楚雄彝族自治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我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收入合计910.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5.32万元,占总收入的99.4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0万元,占总收入的0.55%。与2020年总收入704.72万元对比总收入增加205.60万元,增加29.17%,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度调整军队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生活补贴增加、年内在职人员增资,支付死亡抚恤金等205.60万元,而2020年未发生死亡抚恤金、生活补贴增加、也没有其他收入所形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支出合计90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07万元,占总支出的29.66%;项目支出638.15万元,占总支出的70.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20年总支出756.96万元对比总支出增加150.26万元,增加19.85%,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度调整军队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生活补贴增加、年内在职人员增资,支付死亡抚恤金等150.26万元,而2020年未发生死亡抚恤金、生活补贴增加、也没有其他收入所形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9.07万元,与2020年的日常支出269.96万元对比减少0.89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33%,主要原因分析是勤俭节约办公运行成本形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5.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1%,与2020年的日常支出13.69万元对比减少0.49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37%,主要原因分析是勤俭节约办公运行成本形成。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即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和机构项目经费支出638.15万元。2021年用于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547.51万元与2020年用于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487万元、同比增加60.51万元,增加12.42%,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病故2名军休干部、发生生活补贴增加、丧葬费增加、上年未发生这二项支出所形成。2021年机构项目经费支出90.64万元同比2020年支出30万元,增加60.64万元,同比增加202%,主要是2021年新增军休荣誉室及军休文化长廊建设项目所形成。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项目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7.51万元,用于支付我所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退休金(包含病故军休干部丧葬费、遗属生活补贴、医疗补助)547.51万元,楚财社(2021)20号文件。
2、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90.64万元,用于军休荣誉室及军休文化长廊建设65万元、管理机构运行物业管理费5.5万元,维修改造费用等20.14万元。文件依据云财社(2020)191号、楚财社(2021)20号文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5.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9%。与上年的704.72万元增加200.6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由于军队离退休干部增加离退休费、生活补贴、2名病故军休干部丧葬费、生活补贴增加形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8.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07%。主要是用于军队离退休人员支出638.14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163.31万元,主要支出是机构人员工资,小专项支出及维修维护费支出等公用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5.71万元,主要是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0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62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4.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4.26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12.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12.2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预算的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7万元,完成预算的9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2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勤俭节约形成。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02万元,增长362.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97万元,增长394.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5万元,增长82.5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因为疫情按照要求调整预算2.00万元用于办公经费支出而2021年按照预算批复正常开展相关业务形成。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7万元,占95.89%;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占4.1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正常业务活动支出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业务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楚雄彝族自治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资产总额282.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6.49万元,固定资产176.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0.1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1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1400平方米,账面原值282.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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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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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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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82.97 |
86.49 |
176.29 |
143.64 |
32.65 |
20.19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预算与结算差异大的主要原因是我所服务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离退休干部的离退休费全额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保障,有结算无预算造成。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7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