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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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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范围: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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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发文日期: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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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县生态环境规划、参与拟订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本县重点领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以及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牵头实施本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本辖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土壤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本县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提出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州级财政资金申报和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本县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本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等。牵头负责县辖区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辐射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照州生态环境局制授权,依法承担授权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具体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本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属地生态环境执法监测,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任务;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本县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

11.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本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各级生态环境专项督察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本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本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保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区域环境保护合作,配合做好有关生态环境对外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15.完成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州生态环境局县分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宣传法规股、污染防治股、自然生态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即牟定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认识提高,切实增强共抓大保护的高度自觉。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精神。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新发展理念,坚决扛牢扛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当好生态卫士、守好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推进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以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抓重点攻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持续推进蓝天、净土、碧水等标志性战役。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监管,及时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切实发挥《条例》在乡村治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推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3.抓责任压实,全面整改解决问题。扛牢压实整改责任,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明确工作目标、整改措施,全面高质量完成各类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的巩固提升,严防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出现反弹回潮。2023年,按照时序进度,克期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要求完成3个问题的整改。

4.抓源头治理,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严格落实空间管控,坚决守住生态红线,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扎实推进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污染防治工作,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围绕《楚雄州“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牟定县大宗固废中心建设为依托,加快构建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体系,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源头上实现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5.抓绿色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型。继续深入推进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坚持系统谋划,把“双碳”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用足用好能耗“双控”政策,正确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科学把握节奏,稳妥有序推进,在节能减污降碳的同时,保障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和群众正常生活,服务国家大局和民生大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股所级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04.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4.4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60.00万元。

与2022年545.74万元对比增长258.72万元,增长47.41%,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增加,导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长98.72万元;二是非同级财政拨款纳入本级预算,本年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44.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4.4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4.46万元(本级财力644.46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2022年545.74万元对比增长98.72万元,增长18.0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人员,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04.4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4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2.46万元,与2022年531.94万元对比增加100.52万元,增长18.90%,增长的主要原因:单位新增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2.00万元,与2022年13.80万元对比减少1.80万元,下降13.04%,减少的主要原因压缩一般性专项项目资金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38.8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496.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单位运行支出以及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4.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632.4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6.02万元、津贴补贴135.9万元、奖金93.61万元、绩效工资57.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59.6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96万元、公务员补助缴费11.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53万元、住房公积金44.78万元、办公费9.21万元、水费0.29万元、邮电费3.12万元、物业管理费0.15万元、差旅费6.44万元、会议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3.45万元、劳务费2.7万元、工会经费3.46万元、福利费1.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23.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2万元、离退休费4.32万元。

2.项目支出12万元,其中:办公费0.27万元、差旅费3.93万元、专用材料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4.8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95万元,较上年5.90万元增长0.05万元,增长0.8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45万元,较上年3.40万元增加0.05万元,增长1.4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345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相较增长的原因是上级开展环保督察工作量的增加及饮食服务价格上涨的因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2.5万元相较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2023年重点项目预算是10县市分局监测监察执法专项经费——牟定县经费。

该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县委、州委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用于2023年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开展各类环保督察、监管执法、监测监察,环境污染防治监管管理,减排目标落实,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保障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仪器维修、检定、校准、易耗品及标准物质购置等。项目细化绩效指标为:

(1)数量指标4个,分别是年度内完成执法监测次数不少于2次、年度内监测任务完成率达100%、年度内完成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率90%、年度内完成环境信访事件处理率100%;

(2)质量指标2个,分别是年度内监测设备正常运转100%、年度内上岗人员持证率100%;

(3)时效指标1个,按照工作方案时限要求按时完成年度内工作任务率100%;

(4)社会效益指标1个,年度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0次;

(5)生态效益指标4个,分别是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以上、声环境质量达标率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6)满意度指标1个,年度内人民群众满意度大于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政府部门(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7.75万元,与上年69.23万元相比减少1.48万元,减少2.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单位基本支出,压减单位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国有资产总额16980.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9.94万元,固定资产567.5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劵0万元,在建工程7393.34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8899.23万元。与上年27864.79万元相比,本年资产减少10884.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86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43.13万元,在建工程减少13278.85万元,其他资产增加2580.0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2022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此处公开为2022年度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

 

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17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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