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000449500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是:执行国家、省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指导农产品绿色生产;组织“三品一标”认证及管理;组织开展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土壤改良、科学施肥、农业环境质量监测和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具体工作;推广农业环保先进技术;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包括畜产品、水产品)质量检测;承担兽药、饲料监测;参与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生态农业建设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2021年末实有机构1个,内设综合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楚雄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产品质量综合测试科、土壤肥料工作站、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5个内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37名。其中,主任1名(副处级,六级职员),副主任2名(正科级,七级职员);内设机构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七级职员),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八级职员)。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33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在州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在省、州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省、州农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落实省、州工作安排和局党组工作要求,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现将一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情况。截至目前,全州共15家企业41个农产品获得“三品一标”质量认证,完成省下达计划任务数的48%。其中:无公害农产品5个、绿色食品36个;认定绿色食品面积0.8576万亩、产量4.53万吨、产值1.06亿元,无公害农产品5个,生产规模18.6万吨。17家企业68个绿色食品申请材料已于5月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有望年内获证。组织了19家企业30个产品的绿色食品申报现场检查和产品抽样送检工作,为2022年全州“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任务的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进一步加强认证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一是配合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都)对楚雄市大地基乡中邑舍茶厂、姚安蓝丰蓝莓农业种植开发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生产的茶叶、果蔬等19个绿色食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样。二是按期组织绿色食品年检工作,督促企业产品按期送检、按期缴纳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委托县(市)级工作机构对本辖区内的绿色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基地环境、生产过程、农业投入品使用实施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绿色食品生产各项措施,确保产品质量标准。三是落实抓好绿色食品续展、年检以及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2021年计划32家企业101个绿色食品换证,已办理续展的绿色食品企业11家29个产品,完成全年换证34.4%。
(三)开展各项监测工作,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全年共接受检验检测任务2652批,其中:
1. 省级例行监测360批。对大理市、保山市、德宏州的畜禽产品中磺胺类、氟喹诺酮类等7类30种禁限用兽药药物残留开展4次抽检,共抽检240批畜产品,出具有效数据3600个;对保山市开展了4次种植业农产品例行监测,对抽取的120个种植业农产品进行有机磷类、有机氯类等68项79种农药进行监测。
2.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办质〔2021〕30号)要求,全年开展2次专项监测,抽检全州10县(市)种植业产品(蔬菜、水果)1041批次,共完成专项监测1041批,出具有效数据20820个,完成全年任务总数的100%。
3. 开展好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围绕本地区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完成楚雄市千人/批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定量检测,共抽检300批蔬菜、水果样品,检测有机磷类农药残留10项,出具有效数据3000个,完成全年任务总数的100%。
4.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食品安全专项“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的通知,开展全州10县(市)监督抽查,共完成602批样品检测,完成全年任务总数的100%。其中:完成蔬菜、水果574批次样品抽检,检测农药残留20项,出具有效数据11480个;完成鸡蛋、鸡肉28批次样品抽检,检测氧氟沙星等9项兽药残留,出具有效数据252个。
5. 开展州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根据《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楚雄州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完成全州10县(市)蔬菜、水果205批次样品抽检,出具有效数据2050个,完成鸡蛋、鸡肉18批次抽检,出具有效数据72个。
6. 做好节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抽检。为切实保障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于1月8日至15日对我州农产品开展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工作,重点对元谋县、永仁县的蔬菜、水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抽取品种重点为春节及两会期间大量上市销售的蔬菜及水果,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35个,出具有效数据350个。
7. 做好饲料兽药检测。根据省农业厅和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兽药、饲料和畜产品安全监测工作的任务要求,对州动物卫生监督所抽送的20批次饲料,40批次兽药,临沧动物卫生监督所送检的31批饲料开展监督检验检测,目前已完成51批饲料检测和判定,出具有效数据204个,完成全年饲料检测任务总数102%;兽药到目前为止完成23批次样品的检测和判定,剩余批次检测判定正在进行中。
(四)土壤肥料工作情况
1. 耕地质量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按要求抓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2019和2020年报告等待国土三调数据公布后,通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即可完成评价工作;2021年调查取样、表格填写和分析化验已完成,待录入审核后送交技术支持单位进行分析与汇总评价。二是强化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全州共组织实施秸秆还田166.2万亩,完成州级计划面积165万亩的100.7%。增施商品有机肥(含生物有机肥)10.2万吨,应用面积54.26万亩,完成计划面积55万亩的98.65%;绿肥种植22.5万亩,完成州级计划面积25万亩的90%;组织实施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达58.5万亩,完成州级计划面积55万亩的106.3%。三是推进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目前为止全州共建成耕地质量监测点41个,国家级监测点已部分安装了监测设备,监测工作正常开展,其他监测点已按耕地质量监测实施方案实施了监测点小区试验工作。四是认真开展主要农作物施肥情况调查工作,掌握主要作物肥料的实际使用情况,深入推进化肥减量行动。
2. 化肥减量增效试验示范实施。全年全州完成跨年度实施的田间肥效试验59组,其中肥料利用率试验23组,化肥减量增效试验23组,同田对比试验5组,中微量元素和新型肥料试验8组;完成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456.4万亩,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在禄丰市金山镇、彩云镇、一平浪镇实施1000亩小麦测土配方施肥(增施商品有机肥)州级示范样板,同时实施有机肥不同用量同田对比试验2组。
根据土肥项目工作完成情况报表初步汇总统计:2021年全州化肥施用量(折纯)14.32万吨,较上年减少0.3万吨、减2%;施肥强度21.2千克/亩,较上年减0.57千克/亩、减2.6%。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累计减少不合理化肥施用量(纯量)9536吨,平均亩减施化肥2.21千克;实现总节本增效59785万元,平均亩实现节本增效138.5元。
3. 肥料管理工作。一是有机肥料登记管理、肥料续展登记工作。根据云南省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和省土肥站工作安排,组织完成了2家有机肥厂生产条件现场考核,完成肥料续展登记1家。二是肥料监管工作。参与完成了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活动,在春耕前对全州肥料市场进行一次大检查,加强对肥料市场跟踪调查,上报了相关情况。三是结合农资春耕保供工作,对全州肥料企业生产情况、市场到位情况和市场销售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汇总上报,完成保供情况调查报表12期。
4. 报表填报工作。一是土壤墒情监测。到目前为止,完成土壤墒情上报10期,耕地质量保护与监测,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野外调查表已完成,养分报表待录入;二是耕地质量监测半年报表已完成;三是完成耕地质量管理工作情况报表和化肥销售情况统计表、三大肥水行动统计表各五期,同时组织填报土肥季度报表和半年报表。
(五)农村能源方面
1. 秸秆综合利用。一是指导楚雄市、大姚县完成了2021年度秸秆资源重点县方案编写,参与省级评审,完成批复、报备,当前项目正在实施。二是成立了楚雄州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编写了楚雄州“十四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三是完成了楚雄州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利用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统计。四是完成了2020年度秸秆资源台账调查,全州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26%,比2019年度提高0.64个百分点。
2. 能源安全。一是与全州10县(市)签订了2021年度楚雄州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二是完成了楚雄州2020年度农村可再生能源调查统计。三是完成了楚雄州农村沼气工程摸底调查,根据各县(市)调查统计情况,全州共有沼气工程110座(包含2019年-2021年上报报废沼气工程),其中特大型沼气工程1座;大型沼气工程15座;中型沼气工程1座;小型沼气工程93座。四是编制了《楚雄州农村能源行业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月1日举行了“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召开了安全专题会议,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同时介绍与解读我州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6月18日开展了安全应急演练。
(六)农业环境方面
1.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一是开展了我州严格管控区受污染耕地作物种植情况摸底调查,完成了2021年度农产品协同监测43点位布设工作,已完成第一、二批农产品协同监测任务共计149个。二是印发我州2021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计划,明确目标,持续推进全州58509.3亩安全利用类受污染耕地和4310.4亩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防治措施落地。目前,全州完成受污染耕地措施落地全覆盖,安全利用类已采取措施面积55603.2亩(不含非耕地面积),严格管控类已采取措施3608.7亩(不含非耕地面积)。
2. 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指导2021年度秸秆综合试点县大姚县和楚雄市编制了实施方案,并组织项目实施,预计将于年底实施完毕。根据各县(市)反馈情况,2021年全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预计将超过90%。
3. 外来入侵生物防治。一是根据省厅要求,开展我州外来入侵植物薇甘菊摸底调查,当前我州暂无明显薇甘菊危害现象。二是参与省农环站外来入侵生物防控培训,学习外来入侵生物的识别和外来入侵物种调查信息系统数据采集APP的使用。三是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保护日”和“6.5世界环境保护日”宣传活动,制作部分外来入侵植物防治展板,发放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宣传材料300余份。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县级“三品一标”认证、农环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岗位调动平凡、稳定性差、流动性大。土肥科技推广体系不健全,专业技术力量十分薄弱,半数以上县市土肥工作人员只有1人。二是州级人员力量薄弱,工作任务极重。农产品检验检测任务逐年加重,检测人员严重不足。
(二)工作推进方面。一是工作任务繁重,今年,省、州下达年度检测任务2652批,检测任务数较上年增1190批、增81.4%。“三品一标”任务数量逐年加大,认证现场检查、材料审核基本全靠州中心运作。二是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三品一标”认证、土肥、农环、农村能源等工作经费未列入州级财政预算,无工作经费。检验检测任务量过大,检测项目多,州级财政未配套检测经费。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从讲政治的高度,努力克服困难,做好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前职工的思想工作,保持干部职工思想稳定,争取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动作为,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采取积极主动态度,正确对待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局党组的支持、帮助,努力克服困难,支持配合开展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工作。
(三)及早谋划,科学合理确定2022年各项工作计划目标。认真分析总结本年工作,结合工作职能职责,认真谋划好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目标。一是计划完成“三品一标”认证85个以上(其中:绿色食品、有机产品85个,农产品地理标志1个以上);二是全面完成省、州下达的各项农产品检验检测任务;三是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扎实开展土肥水工作;四是积极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地,抓好农业环境保护工作;五是认真开展农村能源管理,确保不发生农村能源安全事故。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37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79.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79.6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1.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5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比上年增加1.78万元,事业运行比上年增加12.24万元; 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增加1.17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比上年增加2.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2.1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79.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79.6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9.65万元(本级财力579.6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1.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5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比上年增加1.78万元, 事业运行比上年增加12.24万元, 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增加1.17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比上年增加2.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2.1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79.6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7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2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5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比上年增加1.78万元,事业运行比上年增加12.32万元; 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增加1.17万元;项目支出4.9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事业运行比上年减少0.08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24.81万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65万元,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28.92万元,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15.07万元,2130104 事业运行:421.38万元,2130109 农产品质量安全:2.20万元,2210201 住房公积金:36.49万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万元 。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30101 基本工资:147.35万元,30102 津贴补贴:24.04万元,30103 奖金:12.28万元,30107 绩效工资:134.91万元,事业单位新增奖励性绩效61.20万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65万元,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92万元,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07万元,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万元,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7万元,30113 住房公积金:36.49万元,30201 办公费:5.66万元,30205 水费:0.24万元,30206 电费:1.68万元,30207 邮电费:2.00万元,30211 差旅费:8.00万元,30213 维修(护)费:1.00万元,30217 公务接待费:2.40万元,30226 劳务费:6.05万元,30228 工会经费:3.88万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30239 其他交通费用:2.40万元,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8万元,30302 退休费:24.15万元。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90万元,无增减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0万元,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24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万元,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 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 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公用经费安排39.54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0.8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财政压缩公用经费预算,导致公用经费略微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资产总额1377.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60万元,固定资产1345.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5.2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3.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3.6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2022 年 3月15 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49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