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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一
十八、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二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职责。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职责。
5.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
6.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
7.拟定城市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
8.承担规范城镇建设的职责。
9.承担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职责。
10.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1.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
12.承担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
13.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镇燃气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
14.承担指导全州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17个行政科(办)室及2个直属事业单位(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州人防信息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从严治党强保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推进落实“3456610”楚雄实践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驰而不息改进工作作风,特别是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层层传导压力,筑牢责任链条,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为推动全州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优化空间布局,构建协调发展新格局。围绕全省“做强滇中、搞活沿边、多点支撑、联动廊带”发展布局和生产力布局,坚持业态、神态、形态、生态兼备,特质、品质、价值、颜值兼具,净化、绿化、美化、亮化齐抓,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与形态,主动接轨昆明、融入滇中、辐射滇西发展,突出楚雄市、禄丰县两个核心城市的地位,提高楚中、楚东、楚北三个城镇群发展质量,推进美丽县城、特色小(城)镇和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加速构建“双核引领、聚群崛起、多点支撑、廊带联动、一体发展”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3.紧扣新型城镇化发展,夯实城镇基础强承载。围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核心支撑区,遵循“先规划、后建设,先设计、后施工,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地上地下一起抓、“里子面子”一起建、软件硬件一起配,抢抓“两新一重”建设的重大战略机遇,特别是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优化医疗卫生设施、教育设施、养老托育设施、文旅体育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围绕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完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县城公共厕所;围绕市政公用设施提挡升级,推进市政交通设施、市政管网设施、配送投递设施、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和县城智慧化改造;围绕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完善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冷链物流设施和农贸市场,完成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00亿元以上,提升城镇综合吸引力、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推动城市更新,提升城镇品质宜人居。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加快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开展城市体检,完成城市更新体系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建立楚雄州城市更新规划体系,出台楚雄州城市更新实施意见,推进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塑造城市景观,保护历史文化风貌,彰显地域特色。积极探索城市更新模式与路径,进一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修复城市肌体功能,实现老城区与新城区建设融合协调发展,形成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现代化特色城市,全面提升区域人居环境。
5.加快行业转型,促进“两业”发展稳增长。完成全州房地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强化分类调控,优化供给结构,改善供给质量,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性住房消费,稳定预期,防范风险,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建联合体开展规模化开发和集团化运作,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专业化和精细化发展,推动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出台《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实施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评价制度,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出台《楚雄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点工程总承包、BIM技术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巩固建筑业支柱产业的地位。加强建筑设计管理,出台《楚雄州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及产业的实施意见》,建设一批绿色建筑、精品工程。
6.聚焦住有所居,保障群众福祉惠民生。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坚持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在楚雄市进行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县要逐步推广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吸引企业和其他机构参与公租房运营管理;进一步规范公租房运营管理,持续提高保障性住房的管理与服务水平,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继续推广棚改“楚雄模式”,稳步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楚雄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暨分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用以科学指导全州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计划分步骤有序实施;加强宣传与动员,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争取及支持力度,做好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推进工作。巩固和深化农村危房改造成果,推进农房抗震改造,打造3个州级农房建设试点,实施农房抗震改造5000户,提升农房抗震性能。
7.提升人居环境,推动绿色发展优环境。围绕建设全省最美丽州市之一的目标,以美丽县城建设和爱国卫生运动为抓手,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治理,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污水治理工作,全力推进“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爱国卫生运动3项专项行动,加快龙川江流域综合治理和西观桥断面水体达标环境整治工作;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三年行动,加快污水厂提标改造和管网建设力度。巩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和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推进“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市场、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高质量实现裸露垃圾全消除、公共厕所全达标、洗手设施全配套、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
8.突出建管并重,聚焦智慧建设推治理。以加快“新基建”建设为契机,完成《楚雄州智慧城市顶层规划设计》编制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楚雄州城市大脑、智慧停车、智慧城管等项目建设,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积极协调全州各县市申请使用全省数字化城市管理通用平台,督促各县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落实到位,推进智慧城市感知设施、传输网络、基础数据库、智慧应用等开发建设,提速“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深化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先进平安县(市)、森林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创建工作,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行“街长制”,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推行“721”工作法,提高城镇智能化建设、柔性化治理、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20年9月,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6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8人。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在校学生人数0人。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807.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6,807.87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结余结转资金0.00万元。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比2020年增加4172.31万元,主要是因为2021年州级项目资金预算收入增加,从而增加了财务总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807.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807.8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07.87万元(本级财力6807.87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72.31万元,主要是因为2021年项目资金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增加,从而增加了财政拨款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预算单位支出基本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807.8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80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8.28万元,比2020年减少75.28万元,主要是因为2021年财政取消部门专项业务经费,减少了本年基本支出。项目支出5439.59万元,比2020年增加4247.59万元,主要是因为2021年州级项目资金预算收入增加,从而增加了预算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07.8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6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2080601企业关闭破产补助216.91万元,主要用于原州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改制移交人员补助资金及楚雄州规划院改制补助资金;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0.9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9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5.9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20101行政运行994.8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2.00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管理支出;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297.20万元,主要用于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城乡公厕建设补助经费;2150399其他建筑业支出224.00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度建筑业发展奖;2210105 农村危房改造609.4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省级示范村贷款本息及农危改配套贴息;2210201住房公积金73.2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预算支出6,807.87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291.69万元,30102津贴补贴341.77万元,30103奖金180.91万元,30107绩效工资22.37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7.60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90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92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16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73.20万元,30201办公费258.42万元,30206电费3.87万元,30207邮电费13.40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18.00万元,30211差旅费19.50万元,30213维修(护)费14.50万元,330215会议费7.90万元,30216培训费11.0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7.50万元,30226劳务费14.00万元,30228工会经费14.00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29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60.29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7万元,30302退休费103.92万元,30305生活补助217.91万元,30701国内债务付息571.48万元,39999其他支出4,335.2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为: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297.20万元,主要用于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城乡公厕建设补助;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38.0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及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详见附表)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文件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采购预算资金总额341.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等文件规定,编制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共涉及政府购买服务事项0项,购买服务资金0.00万元(详见附表)。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22.7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7.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29万元)。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2.7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7.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29万元)。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79万元,较上年减少5.71万元,下降20.0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组团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50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6.25%,国内公务接待预计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685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减少的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健全和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了接待行为,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29万元,较上年减少5.21万元,减少25.4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29万元,较上年减少5.21万元,减少25.4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较上年减少的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健全和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行为,压缩公务车用量,减少了公务用车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城乡公厕建设补助经费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76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楚政通〔2018〕42号)要求,利用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297.20万元,对已完成提升改造任务的城乡公厕建设进行资金补助。项目实施后可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解决城乡居民入厕难问题,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二)住房保障及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州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楚发〔2015〕9号),2021年需支付由州级承担的农村危房改造州级配套贴息及贷款风险补偿金38万元,以进一步缓解政府债务压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工资福利支出】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机构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业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部门运行经费安排463.84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258.42万元,30206电费3.87万元,30207邮电费13.40万元,30209 物业管理费18.00万元,30211差旅费19.50万元,30213维修(护)费14.50万元,30215会议费7.90万元,30216培训费11.00万元,30217 公务接待费7.50万元,30226劳务费14.00万元,30228工会经费14.00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29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60.29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7万元。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运行经费安排463.84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258.42万元,30206电费3.87万元,30207邮电费13.40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18.00万元,30211差旅费19.50万元,30213维修(护)费14.50万元,30215会议费7.90万元,30216培训费11.0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7.50万元,30226劳务费14.00万元,30228工会经费14.00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29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60.29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7万元。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463.84万元,比2020年426.01万元增加37.83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预算收入数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数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5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17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