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出台后,唐局长提出要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来认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把绩效管理作为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内容,要把绩效管理作为优化我州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出台后,唐局长多次强调要切实推动我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贯彻落实省委实施意见提出明确要求:
要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实到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构建政府预算、部门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的全方位绩效管理格局。州县财政部门要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落实,推动纵深发展。
要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深入分析楚雄州各级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准确查找存在的差距和突出问题,抓紧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贯彻落实方案,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规范绩效管理各环节操作程序、步骤及责任分工,筑牢制度基础。
要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强化楚雄州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夯实责任主体和主体责任,树立“我要有绩效”的理念。二是抓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点环节,预算编制环节突出绩效导向,预算执行环节加强绩效监控,决算环节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刚性约束,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扩围升级。三是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