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积极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及项目实施推进情况督导工作
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楚雄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及项目实施推进情况督导工作的通知》,并于9月12日至20日从州扶贫办、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分别抽调人员组成两个督导小组对楚雄市、双柏县、南华县、禄丰县、大姚县、永仁县、元谋县等7个县市扶贫资金管理情况和项目实施推进情况进行督导。督导组采取查阅痕迹档案资料,对项目随机进行实地抽查的方式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情况;产业扶贫资金落实情况;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使用情况;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发放管理情况;扶贫融资资金使用情况;各县市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意见建议等七个方面进行督查。
本次督导,发现选取县市扶贫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推进中存在以下问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过大;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扶贫项目推进慢,资金滞留;县级、乡镇级检查自查力度较弱,不能充分把握资金落实、项目推进情况;产业扶贫工作推进缓慢、资金投入力度较小;个别县市未能按任务目标完成小额信贷资金的发放;扶贫台账整理、系统录入不及时等。针对存在问题,州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督查通报,要求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务求成效。州财政局针对此次检查当中发现的部分县市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及时印发了《关于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紧急通知》等文件,明确指出将在年底前委托第三方进行核查,对整改不力、资金滞留大的县市将严肃财经纪律,采取收回资金、约谈、移交问题线索、扣减下年扶贫专项资金等方式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