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实现州县乡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全覆盖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是通过一套电子凭证库和电子印章,实现在预算单位、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和代理商业银行之间跨部门联网操作和“无纸化”运行。
我州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遵循“确保安全、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积极稳妥”的原则分五个阶段实施完成。一是2016年7月率先在州本级启动试点工作,9月27日州本级31个试点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二是2017年1月州级151个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三是2017年10月27日,我州纳入全省第一批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试点的楚雄市(含开发区)、双柏县、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武定县、禄丰县等7个县市开始上线运行。针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省财政厅国库处孙爱平调研员带领省厅科技信息处副处长王莲娥、科长陈宏强,财政一体化公司的经理及工程师,国库处科长樊欣以及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国库处科长张军亲临楚雄市及姚安县实地调研、解决存在问题,打通了县级电子支出的瓶颈,并将我州剩余的3个县纳入了全省第二批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试点县;四是2017年12月15日,我州纳入全省第二批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的牟定县、永仁县和元谋县等3个县完成了本级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经办人员的培训和联调测试等准备工作;五是2018年1月1日,随着第二批3个试点县的集中支付电子化正式上线运行,楚雄州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的州、县、乡全覆盖。
自全州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全面上线以来,系统运行情况总体平稳顺利,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在省财政厅关心帮助下及时得到解决,截至10月底,全州通过电子化支付资金累计356.57亿元。一是财政授权支付金额达96.57亿元,其中:州级授权支付12.88亿元,县级授权支付合计83.69亿元;二是直接支付金额66.35亿元,其中:州级直接支付5.62亿元,县级直接支付合计60.73亿元;三是调度县市往来款129.26亿元;四是汇划债券资金64.39亿元,其中:州级对省财政厅汇划债券资金30亿元,向县市汇划债券资金25.8亿元;县级对州级汇划债券资金8.59亿元。
州县乡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全覆盖,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基础上,极大地提高了财政资金支付的工作效率,减少了经办人员每天往返银行的工作量,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提升了我州财政信息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