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获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奖补资金2677万元
从2016年起,我州按照中央、省有关政策全面启动实施楚雄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全州10县市按照“以岗定补、在岗享有、离岗取消、实名发放、动态管理”的办法,实行乡村教师差别化岗位生活补助政策,对乡村教师每人每月给予不少于500元的岗位生活补助。政策实施以来,逐步形成了“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
今年,中央、省依据县市财力和实施乡村老师生活补助政策投入努力程度测算,下达我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奖补资金2,677万元。资金将全部分配下达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由县市统筹用于城乡义务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切实解决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