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1号),出台了《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帮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优秀本科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该《办法》规定,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考入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的云南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每年评定新生4,000名,在校本科学习期间连续获得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5,000元。每年6月30日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各州(市)经济发展状况和近年高考录取情况,按照名额分配向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扶贫连片地区倾斜,孤儿、残疾、单亲家庭子女、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低保家庭子女优先获得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的原则,将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奖励预分配名额下达各州(市)教育局、财政局。(教科文科梁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