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1—7月已拨付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214.8亿元,用于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过程中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有序推进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支持清洁能源发展。通过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资金80亿元,支持中央企业处置“僵尸企业”。将棚户区住房改造与去库存结合起来,鼓励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市场房源充足的地方,进一步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落实和完善企业兼并重组、债权转让核销等相关财税政策,推动降低企业杠杆率。加强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建设,在公共服务领域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继续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二是坚持以创新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聚焦重点,财政科技资金主要支持基础前沿、社会公益、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等公共科技活动,特别是持续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为自主创新提供源头动力。推动落实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重点支持智能制造、工业强基、绿色制造工程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支持实施“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发展壮大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充分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作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提高补贴精准性有效性。对中央农口相关专项转移支付,探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调整完善玉米和大豆补贴政策,多渠道消化政策性粮棉油库存。支持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田园综合体建设等试点,继续实施“粮改饲”“粮改豆”和耕地休耕轮作试点。在13个粮食主产省选择200个产粮大县,面向适度规模经营农户试点农业大灾保险。以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为重点,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扩大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