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情况经济运行情况
(2018年3月)
楚雄州2018年纳入快报报送的监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46户,其中州本级16户,县(市)级30户。为贯彻落实好《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确保2018年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8〕11号)精神,以及州委九届三次全会和州“两会”等会议精神,各企业克服困难,扎实工作,总体保持了生产经营平稳运行。但受宏观经济形势不利影响,企业经济效益有所下滑,业绩表现不理想。与上年同期相比,现对各项经营指标分析如下:
一、全州纳入快报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
(一)全州纳入快报国有企业资产、所有者权益、负债情况。3月,全州资产总额445.34亿元,同比减少2.3%;净资产179.71亿元,同比增长1.7%;负债总额265.63亿元,同比减少4.8%;资产负债率59.66%。
(二)全州纳入快报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3月,全州实现营业收入25,242万元,同比减少3.9%;营业成本20,356万元,同比下降7.2%;实现利润总额290万元,同比减利648万元,减少69.1%;实现净利润96万元,同比减利616万元,减少86.5%;上交税费总额666万元,同比减少48.1%。
二、州本级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
(一)州本级国有企业资产、所有者权益、负债情况。3月,州本级16户企业资产总额403.66亿元,同比减少3.5%;净资产165.72亿元,同比增长1.7%;负债总额237.94亿元,同比减少6.8%;资产负债率58.95%。
(二)州本级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3月,州本级16户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6,949万元,同比减少2.2%;营业成本13,682万元,同比下降1.9%;实现利润总额172万元,同比减利926万元,减少84.3%;实现净利润-9万元,同比减利891万元,减少101%;上交税费总额474万元,同比减少57.8%。
三、县市纳入快报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
(一)县市纳入快报国有企业资产、所有者权益、负债情况。3月,10县市资产总额41.68亿元,同比增长11.3%;净资产13.99亿元,同比增长1.4%;负债总额27.69亿元,同比增长17.1%,资产负债率66.43%。
(二)10县市纳入快报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3月,10县市实现营业收入8,293万元,同比减少7.2%,营业成本6,674万元,同比下降16.4%;实现利润总额118万元,同比增利278万元,增长173.8%;实现净利润105万元,同比增利275万元,增长161.8%;上交税费总额192万元,同比增长12.9%。
四、分析与建议
营业收入同比虽略有增长,但营业成本也随之上升,为有效面对当前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企业应加强以下二方面的工作:一要加强动态监测分析,强化运行调度功能。面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形势,要进一步完善财务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对主要经济指标波动频繁或幅度较大的予以重点关注,并及时提示或预警,找准问题,提出措施,抓住重点,把握关键,尽快扭转不利局面。二要着力控制成本费用,落实好降本增效要求。根据目前的经济形势和原材料价格上涨的趋势,企业生产成本上升的压力有增无减,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形势的严峻,既要增强危机意识,也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做好成本管控,降低成本费用。
州属企业(锦星集团公司)
楚雄锦星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是楚雄州人民政府授权州国资委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实施具体监督管理的州属国有企业。集团是以楚雄州锦星酒店有限公司为母公司,以股权资本为基础,以国有资产持续保值增值为目标的集团公司。经营范围涉及餐饮、住宿、会务服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服务、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机动车驾驶技能考试服务等。集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监督和管理。以科学、先进的现代管理为手段,以务实、进取、创新的工作精神为原动力,通过实施竞争机制、风险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为标准,依法治企,守法经营,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最大限度创造企业良好的经济效益,以优良的业绩和投资回报,服务彝州经济社会发展。
企业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州属监管企业全面风险防控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州属监管国有企业强化经营风险意识,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州属国有、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
第二章 严格国资国企监管,做好企业风险防控
第三条 要坚定不移的做好企业风险防控工作,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企业,一定要将资产负债率降至70%的安全水平以内。
第四条 企业对外投资要按规定程序严格审批,严禁盲目投资、盲目扩张。
第五条 严禁企业开展以本行业无关的金融衍生产品等高风险业务。
第六条 要加快企业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大力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资产负债率。
第七条 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要亲自研究风险化解工作,加强二三级公司的管理,盘活好资产,处置好债务。
第八条 要抓好企业改革工作。要围绕风险防控来推动改革,不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业一定要实现市场化经营,不良资产一定要及时处置及时变现,条件成熟的企业一定要积极推进混改,能退出的一定要整体退出。
第九条 要抓好企业发展。要正确处理好防风险和促发展的辩证关系,想尽一切办法寻求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第十条 要强化国资委对企业的监管。企业一定要增强规矩意识,该报告的必须要报告,该审批的要严格审批,避免企业将自身风险演变为系统性风险或政府性风险。要定期不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审计,对造成企业损失和重大影响的,要按照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第三章 明晰风险管理政策,提升风险研判能力
第十一条 各企业要紧紧围绕稳增长、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要求,深入分析企业面临的内外部形势,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明确企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将风险管理文化与理念贯穿到企业发展战略制定与实施全过程,充分体现风险管理创造价值的核心作用。
第十二条 要加强对企业面临风险的全局性、趋势性研判,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和应对措施,认真做好风险应对方案,有效控制各种风险,大力加强投资风险、健康安全环保风险、人力资源风险和现金流风险等重大风险的防控。
第十三条 要认真梳理企业内外部发生的相关重大风险损失事件、分析原因、汲取教训,积极整改,防微杜渐。
第四章 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服务重大事项决策
第十四条 各企业要进一步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强化“企业体检”制度,明确风险评估的对象和范围,制定风险评估方法、标准和流程,充分运用风险量化分析工具,逐步提升重大风险关键成因量化分析水平,不断提高风险评估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十五条 企业要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服务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能力,重大投资、重大兼并收购、重大重组改制、重大改革等事项必须建立专项风险评估制度。
第十六条 要建立法律顾问和企业律师制度,参与企业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要在项目立项、可研等决策前期阶段开展专项风险评估,在提交决策机构审议的重要事项议案中必须附有充分揭示风险及其应对措施的专项风险评估报告,企业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要对重要事项的风险评估进行程序性合规审核。
第五章 完善监控预警机制,构建风险信息平台
第十七条 建立重大风险监控预警机制,切实加强重大风险的全过程管理,制定解决方案,实现对重大风险的有效管控。
第十八条 各企业要重视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构建风险管理的信息化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风险管理活动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十九条 要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与其他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集成度,提高风险管理信息在集团与所属企业之间、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集成与共享,解决风险管理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第二十条 要建立风险管理报告制度,强化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机制,确保风险信息传递准确、顺畅、及时、有效。
第二十一条 要在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多层级的风险监控预警机制,科学设定指标、模型等,提升风险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六章融入日常经营管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第二十二条 各企业要将全面风险管理与日常经营管理有机融合,结合内部控制建设、惩防体系建设、经营管理和制度流程建设等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管控措施,确保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第二十三条 要深入推进专项风险管理,建立起科学合理的风险管控制度。
第二十四条 要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强化协同,切实把风险管理的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风险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有关人员作为直接责任人。
第二十五条 要加强全面风险对标管理,逐步建立风险管理提升长效机制。要按照“三重一大”要求,严格决策程序,规范业务流程,加强过程控制。
第二十六条 要进一步建立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发挥内部控制对防范风险的重要基础作用。
第二十七条 要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风险管理工作宣传和培训常态化机制,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树立全方位的风险管理理念,增强全民风险管理意识。
第二十八条 各企业要在深入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编报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州国资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楚雄州国资委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