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我州于2016年启动实施《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根据通知明确提出的“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对乡村教师每人每月给予不少于500元的岗位生活补助。州财政按照10县市乡村教师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县市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同时统筹分配上级综合奖补资金,对落实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较好的县市予以重点倾斜”的相关要求,近期,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经过测算,下达我州2018年乡村教育生活补助奖补资金883万元。资金涉及全州7个县,将分配到县市后,由县市统筹用于城乡义务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州级相关部门在做好资金筹措和下达的同时,将指导督促县市将补助政策落实到位。